抗冲击波门的设计安装并不是很随意的,它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零四条(5)规定:“每个爆炸材料库房必须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供发放爆炸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须装有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另一个出口布置在爆炸材料库回风侧,可铺设轨道运送爆炸材料,该出口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装有1道抗冲击波密闭门”。型号规格如下:
名称 |
承压(MPa) |
型号及规格 |
通行尺寸 |
备注 |
抗冲击波活门 |
1.5 |
FH1500/918 |
900x1800 |
|
2.5 |
FH2500/918 |
|||
抗冲击波密闭门 |
1.5 |
FM1500/1118 |
1100x1800 |
|
2.5 |
FM2500/1118 |
1.1一般要求
1.1.1抗冲击波门应符合MT/T788-1998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标准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1.2材料
1.2.1抗冲击波门主要件的材料应符合GB/T700的规定,其他附件材料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1.2.2门扇面板应选整板材制造,并不得拼接。
1.3焊接
1.3.1构件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应符合 GB/T985的规定。
1.3.2焊缝应严密、均匀,不应出现烧穿、裂纹、弧坑、未焊透、未熔合等缺陷。
1.3.3门扇组焊完后应进行消除内应力退火处理。
1.4表面质量
1.4.1抗冲击波门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损伤,划伤深度不应大于1.5mm。
1.4.2各零部件,除转动面外均应涂刷防腐材料。
1.5尺寸及形位公差
1.5.1门扇、门框组焊完并经过整形后,对角平面变形量不得超过3mm
1.5.2门扇各横梁间距及高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mm。
1.6安装
1.6.1应构筑与抗冲击波门承压等级相适应的墙体,其强度等级应符合GBJ10的规定。
1.6.2抗冲击波门附件应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启闭灵活。
1.6.3密封圈与门扇应粘接牢固、平直,无间断粘接、局部弯曲等缺陷。
1.7耐压性能
抗冲击波门在井下进行工业性抗冲击耐压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及开焊现象。
2.包装
2.1产品附件的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并有防潮措施。
2.2附件装箱后,箱内应有装箱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装图纸。
3.运输
3.1装运产品的运输车辆,应有固定产品的装置和防水措施,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锈蚀。
3.2产品应采用合适的的方式装卸,保证产品几何形状不变,表面完好。
4.贮存
4.1产品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应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浸蚀。
4.2产品宜水平放置在垫木上。